美国 Section 301 新关税生效,加墨 10%、中国 12.5%
美国 Section 301 新关税 7 月 24 日生效,60 个经济体适用 10% 到 12.5%,符合 USMCA 免税资格的货物除外。

新一轮美国关税已在 7 月 24 日 12:01 a.m. EDT 生效。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 7 月 23 日宣布,对 60 个贸易伙伴的进口商品征收 10% 到 12.5% 的税,依据是 Trade Act of 1974 的 Section 301。白宫口径是这批经济体占美国全部进口的 99.4%,美联社的报道写的是 99%。
被替换掉的是 Section 122 下的 10% 全球关税。那一轮只能维持 150 天,期限正好在 7 月 24 日走完。更早之前,最高法院今年 2 月裁定依据 IEEPA 开征的全球关税不合法,政府因此要向已经缴过税的进口商退款。
这次的 Section 301 调查 3 月 12 日启动,查的是 60 个经济体有没有禁止并切实执行强迫劳动商品的进口禁令。USTR 的 Jamieson Greer 在 6 月认定这些经济体的做法 unreasonable,加重了美国商业的负担,政府据此动用 Trade Act of 1974,而不是被最高法院推翻的紧急权力。Greer 在新闻稿里说,美国的强迫劳动进口禁令已经实行近一个世纪并且严格执行,贸易伙伴早就该跟上。
税率分档上,Mexico 和 Canada 都落在 10% 这一档,同档的还有 India、Indonesia、Malaysia、Pakistan、Bangladesh、Cambodia、Guatemala、El Salvador、Honduras、Jordan、Sri Lanka、Argentina、Trinidad and Tobago、United Kingdom 和 Ecuador。India 原本定在 12.5%,一位不愿具名的高级政府官员说,方案提出后有些国家收紧了强迫劳动执法,因此拿到更低税率。其余 38 个经济体一般适用 12.5%,China、Australia、Brazil、Thailand、Vietnam、South Africa 都在其中。Japan、South Korea 和 Switzerland 的合并税率上限为 12.5%。
豁免名单不短。oil and natural gas、fertilizer、部分食品、国内找不到供应的原材料、可能引发全经济范围混乱的产品,以及美国本土产量不足的商品,都被排除在外。符合 USMCA 免税资格的货物同样不适用新关税。生效前已经在途的货物豁免到 7 月 28 日。白宫还要求 USTR 今年稍后对来自 Bangladesh、Cambodia、Indonesia 和 Malaysia 的部分纺织品与服装设立 tariff-rate quota。
对华人车主的影响
北美跨境这一头,Canada 和 Mexico 的税率同为 10%,但符合 USMCA 免税条件的货物不在新关税征收范围内。柴油相关的 oil and natural gas 属于被豁免的品类,fertilizer 也在其中。关税由美国境内的进口商缴纳,进口商通常把这笔成本以更高的售价转给消费者。生效前已在途的货物,豁免截止在 7 月 28 日。占美国进口量大头的 China 适用的是 12.5% 这一最高档。
新关税生效当天,两家小企业在 U.S. Court of International Trade 起诉了政府,案件为 Burlap and Barrel Inc. v. Greer, 26-cv-3345。起诉方律师在诉状中写道,Section 301 本该建立在 country-specific inquiry 之上,它不是一张可以对几乎所有贸易伙伴的几乎所有进口商品按选定税率征税、用来复制已被判无效的 IEEPA 关税体系的空白授权。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白宫和司法部的发言人没有立即回应置评请求。
USTR 手上还有一项尚未完成的调查,对象是 16 个国家,查的是它们是否过度生产、压低价格,让美国公司在全球市场处于不利位置。这 16 个国家占美国进口的 70%。Canada 方面表示会继续与美方官员磋商,China 则批评这是又一次单边贸易行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