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多州扩张测速电子眼,部分罚款上调
加州、俄亥俄、马萨诸塞、亚利桑那等州推进测速与红灯电子眼新规,罚款标准各异,OOIDA 呼吁聚焦道路安全而非罚单。
加州已经允许部分大城市使用测速电子眼,2023 年由州长 Gavin Newsom 签署法律,San Francisco、Los Angeles 等六个城市获批参与。根据该方案,车速超过限速 11 mph 才会开罚:11 到 15 mph 超速首次只警告,第二次罚 $50;16 到 25 mph 罚 $100;超速 26 mph 以上罚 $200;达到 100 mph 以上罚款升至 $500。电子眼只限装在事故多发、常见街头赛车或学校区域附近的路段,高速公路和快速路不适用。2024 年加州扩大方案后,Long Beach 的 Pacific Coast Highway 有一段 8 英里路段仍被排除在外;根据新法律,从明年 1 月 1 日起 Long Beach 可在这段路安装两台测速电子眼。州参议员 Lena Gonzalez 称,该路段超速致死事故占 Long Beach 全市超速相关死亡人数的 30% 以上。
俄亥俄州去年由州长 Mike DeWine 签署法律,取消了由郡和乡镇运营的电子眼项目。新法案 HB843 要求城市和村镇在启用测速或红灯电子眼前,先获当地选民投票同意;Insurance Institute for Highway Safety 数据显示,俄亥俄州目前有 17 个地方政府在运营测速电子眼项目。该法案已在州众议院地方政府委员会经过两次听证。
马萨诸塞州的 H3754 拟允许城镇在本地道路及州级公路上使用测速和红灯电子眼,超速 11 mph 以上罚款为 $25 到 $100,Boston 市议会支持该法案。另一法案 H3660 针对施工区域超速,要求当时有工人在场作业,超速 15 mph 以上可被开罚,违规者面临双倍罚款。
亚利桑那州 11 月 3 日选民将就 Proposition 319 投票,这是一项宪法修正案,要求地方政府使用测速或红灯电子眼前须经选民批准;已有项目可暂继续运行,获批项目有效期 10 年,到期后选民再次表决。
OOIDA 表示,电子眼执法应以减少事故、提升道路安全为目标,而不是变成持续开罚单的工具。

